结核病患者复工(学)的基本要求:
抗结核治疗至少2-3个月,病情得到明显控制,痰找抗酸杆菌或者痰结核菌培养持续阴性,可以申请复工。
所需相关材料:
近三月内痰检阴性报告单、治疗前后的CT(胸片)、门诊病历及其他与本病治疗有关的材料。
流程如下:
患者提出口头申请
——门诊医生初步患者病情和审核材料
——填写申请单
——患者将申请单与相应材料交给肺门护士服务台
——护士核对材料并预约专家(鉴定工作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)
——护士通知患者领取鉴定结果和相应材料